中共岳陽市紀委辦公室
關于迅速貫徹落實湘紀辦發[2015]2號文件的通知
各縣市區紀委(紀工委),市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紀工委):
4月28日,省紀委下發了《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湘紀辦發[2015]2號),要求各地各單位把治理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作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的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推動《規定》貫徹執行。為貫徹落實省紀委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地各單位要迅速組織傳達學習湘紀辦發[2015]2號文件精神,并按照省紀委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2、各地各單位要求按照新的《岳陽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禮事前報告表》(見附件2)和《岳陽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事宜事后報告表》(附件3)做好備案工作。
3、各縣市區要認真總結前段工作情況,主要是省紀委《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湘紀辦發 [2013]17號)出臺以來,本地落實此項工作取得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相關情況于2015年5月30日前書面報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聯系人:張朝陽;電話:8889025、15700886831
附件:1、《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的通知》(湘紀辦發[2015]2號)
2、岳陽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禮事前報告表
3、岳陽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事宜事后報告表
中共岳陽市紀委辦公室
2015年5月12日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事宜事后報告表
報告時間:年月日
報 告 人 | 姓名 | 聯系電話 | ||
工作單位 及職務 | ||||
婚 喪 事 宜 具 體 操 辦 情 況 | 操辦事由 | |||
操辦時間 | 操辦地點 | |||
車隊規模 | 車輛來源 | |||
宴請桌數 | 宴席標準 | 元/桌(含酒水) | ||
來客情況 | 親戚人數 | |||
非親戚人數 | ||||
收 受 非 親 戚 禮 金 和 貴 重 禮 品 情 況 | 禮金 | 收受金額(元) | ||
退回金額(元) | ||||
上交金額(元) | ||||
貴重禮品 | 禮品名稱 | 處理情況(退回/上交) | ||
遵守規定/承諾情況 | 報告人簽名: 年月日 | |||
單位紀檢監察 機關(機構)意見 | 蓋章: 年月日 | |||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禮事前報告表
報告時間:年月日
報 告 人 | 姓名 | 性別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婚 禮 相 關 當 事 人 | 當事人 | 姓名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婚禮男方 | ||||
婚禮女方 | ||||
男方父親 | ||||
男方母親 | ||||
女方父親 | ||||
女方母親 | ||||
婚 禮 具 體 事 宜 | 擬辦時間 | 擬辦地點 | ||
擬用車數 | 車輛來源 | |||
宴請桌數 | 宴席標準 | 元/桌(含酒水) | ||
擬邀對象 | 親戚人數 | |||
非親戚人數 及邀請范圍 | ||||
承 諾 事 項 | 本人承諾嚴格遵守相關紀律,執行《關于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不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不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不違規動用公務用車。按規定報告操辦情況。 報告人簽名: 年月日 | |||